钢琴演奏需要系统的机能训练、思维训练和心理训练。实际钢琴教学往往偏重于“训练”二字,在教学过程中传授和灌输多,与学生交流和互动少,因此,“钢琴难练,练起来乏味,台下弹得好,上台就紧张,因表演不成功而感到很沮丧”等反映在学生中普遍存在。针对这种现状,笔者根据新课程标准提出“以审美为核心”的理念,在钢琴教学中作了如下研究探讨。 一、以“美”为诱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因此,在教学中笔者特别重视“示范演奏”,用细腻的音色,张弛的节奏,抑扬顿挫的力度,扣人心弦的和声。生动变化的速度等表现手段为学生展示作品,提供美好的听觉体验。实践证明这样的效果很好,不仅能引起学生的心灵共鸣,激起学生的丰富想像和学习欲望,更重要的是教师与学生在表现与感受美的互动中,相互之间有了心灵的接触。当师生心理相容时,学生会产生一种亲其师信其道的心理而开始积极愉悦的主动学习。毫无疑问,“美”在此产生了一种春风细雨润无声的潜在效应。
二、挖掘音乐因素,培养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
“分析作品,处理作品”是钢琴教学的重要环节。如果教学仅停留在启发热情、激发练习欲望这一层面上,那么这种激动也许只是昙花一现。理解、表现作品本身就是一个审美过程,传统的“单向”方式教学常常忽略这一点——
教师在诠释音乐内容时不注意引导学生感受、参与这一审美过程,虽然有时也让学生讨论乐曲分为几段、每段描写什么内容、应该怎样演奏等,但最后总是习惯让学生照葫芦画瓢,因此弹奏千篇一律,缺乏个体风格。如此教学无法培养学生主动的审美意识,他们会逐渐形成一种依附教师的心理。显然,这种“单向”方式的教学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
那么,怎样培养学生在分析作品的理性思考中想像美、发现美,在表现作品的实践操作中创造美?笔者在分析作品这个环节上作了尝试:一是根据作品的内涵,从文学、美学、历史等方面多视角、多元化方向作知识延伸,让学生在广阔的文化背景中理解作品,形成个体的、独特的理解;
二是引导学生从曲式、和声、旋律、织体、调性等构成钢琴作品的各种元素的不同构造中感受钢琴作品的特点,同时辅以听录音、看录像、听演奏等手段,强化学生深层次的情感体验,使学生能富有创造性的去挖掘每一首乐曲的内涵。
如在《土耳其进行曲》的教学中,在学生了解作者生平的基础上,笔者抓住莫扎特创造中出现许多革新因素这一重点,将传统的法国式轮舞曲题材写成的奏鸣曲末乐章与这首通俗音乐体裁的进行曲形式的奏鸣曲第三乐章进行视听对比,并从创作背景人手,启发学生探究这首乐曲体裁的不同特点。学生在聆听中分析,在分析中思考,理解了这首乐曲的独特风格,进而能运用恰当的演奏手段表现这首乐曲的形象内容。如此长期的、多侧面的审美体验,使学生提高了对作品的理解能力。 三、创设平台,培养学生创造美的能力
在钢琴教学中,“回课”是检查学生练习效果的途径。针对以往“回课”时学生上台怯场、演奏呆板的情况,笔者在“回课”时作了如下改进:一是创设表演氛围,采取“表演五分钟”“大型演奏会”“优秀者表演”等方式回课,给学生充分的准备时间,并辅以课后辅导,让学生对上台表演充满自信。
二是采取小组回课、对比回课、结伴回课等形式,强调学生的参与,把学生的注意力引到谈、听、想、说等多种积极的活动中来,消除学生的紧张心理。
三是结合课外活动,定期举行各种类型的演奏会,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欣赏,表演机会。在这种贴近自我的演奏中,让学生在二度创作中获得创造的体验,获得成功的喜悦。四是观摩艺术表演、听音乐会,让学生在音乐中感受优美的、雄壮的、欢乐的、崇高的、悲剧的等人类一切情感,以此不断丰富学生的情感,扩大学生的视野,陶冶学生的审美情操。
实践证明,在钢琴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审美因素,将感受美、体验美(想像)、发现美(创造)、表现美贯穿教学的全过程,能提高钢琴教学的效果。钢琴教学中“美” 的积极效应,将逐步提高学生对美的感受力、鉴赏力、创造力和表现力。一个具有美的修养和审美能力的人,才懂得热爱生活、热爱事业,才是一个人格完善的现代型人才。培养出这种新型人才,应是音乐课程“美育”价值的最终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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